早前,曾在網上看過一篇文章,當中提到歷史學科的特殊性。作者說:
相較於其他知識類型,歷史知識一項很重要的特質即是其研究對象早已消失,也不可能再次出現,所以難以被直接觀察;建立歷史知識所需要的「證據」都是間接來自於過去所遺留下來的史料。歷史是從史料所提供的「證據」中,建構關於過去人事的論述,可以說是一推理學問。因此,歷史是一「不斷地在發展的活動」(an ongoing activity),而不是一段段固定不變的事實知識;任何歷史的陳述和觀點都應具備合理的論證程序,而只要它們有合理的論證,其成立就可以被承認,歷史所以常常容許有各種各樣的觀點共存。(陳冠華:〈歷史教學中的史料運用〉,載《清華歷史教學》)
不同的人,持不同的觀點,對同一件事,有不同的理解,這與司馬遷所說的「通古今之變,成一家之言」的意思相似。因此,歷史科是一個容許百花齊放,對問題的看法並非非黑即白的學科。筆者認為這亦是歷史科最吸引人,歷久不衰的原因。
某日,筆者閱讀《獨立思考》一書時,發現其中有一個事例,十分適合用來說明多角度思考的問題,於是把它摘錄並加以整理,變成工作紙在課堂上和同學一起討論。
該事例是講述一宗交通意外發生(A車和B車相撞)後追查責任誰屬的問題。當中有與交通意外有關的兩位司機、幾名不同身分、事發時正處於不同狀況的證人。書中提供了事發現場簡圖及證人的口供。筆者把它們略為整理,製作簡表,好讓同學在閱讀資料後加以整理,以方便判斷責任誰屬。這宗交通意外由於沒有完整的資料(只有一些目擊者的口供),所以並沒有一個「正確」的答案,同學要做的,就是用他們在有限的資料,作出一個合情合理的解釋。筆者要求他們:無論他們認為是誰的責任,也要用「兩正一反」來加以表述。
閱讀資料過後,大家在課堂上踴躍發言。各自把整理後的資料作為證據,各抒己見:有人說是A車主要負上最大責任,有人說是B車主,討論氣氛相當熱烈。最後,筆者總結他們的發言,並在黑板上歸納一些大家用過的立論原則,例如:證人身分、年紀、駕駛經驗、專業知識、事發時的狀況,以及離肈事現場的距離遠近等等,從而得出一個相對較接近事實「真相」的「答案」。
在活動中,同學學會了閱讀材料,整理資料,運用原則來判斷資料的可靠性,以及以正反立論的方式來表達己見。雖然,例子並非歷史事件,但他們從中學會的思維訓練與歷史科要求的思維方式,卻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這一節課,同學從日常生活的事例中學習思維訓練,而且表現積極、投入,總算是從愉快中學習吧。
思維訓練課工作紙的部份內容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